「這十年來我沒睡過一天好覺,現在你媽走了,你也不要我了?」面對我的質問,建偉只是低著頭,把離婚協議書推到我面前,語氣冰冷:「家裡的存款都給你,孩子也跟你,我只有一個要求——盡快辦妥。」

我叫美琳,和建偉結婚二十年,整整十年光陰都耗在照顧臥病的婆婆身上。從一開始每月兩萬多的醫療費,到後來加上看護、尿布、營養品,每月開銷超過十萬。建偉白天上班晚上打工,我兼兩份差,連兒子都被迫讀夜校打工,最後還因疲勞騎車出交通事故。婆婆去世那天,我以為全家終于能喘口氣,沒想到等來的是一紙離婚協議。
「是不是外面有人了?」我顫抖著問。建偉沉默地搖頭,眼裡滿是血絲。簽字那天,他幾乎是逃離了我們共同生活二十年的家。

離婚後這一年,我靠著存款開了間小早餐店,兒子傷勢好轉也重回日校。日子總算平靜下來,直到上周要申請補助,才發現兒子的戶口還在前夫那裡。
我拿著戶口名簿走進那個熟悉的社區,鄰居陳太太一看見我就紅了眼眶:「美琳妳終于來了!建偉他……唉,妳快去看看吧!」
推開門的瞬間,我幾乎認不出躺在客廳臨時病床上的那個男人。建偉整個人瘦到脫形,旁邊掛著點滴架,公公正在替他擦拭身體。一看見我,公公手裡的臉盆「哐當」掉在地上,老淚縱橫:「美琳……建偉不讓我跟妳說,他怕拖累妳……」

文章未完,點擊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