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來慚愧,真正讓我下定決心買車的,是那個下著暴雨的產檢日。那天雨勢大到像老天爺打翻了水龍頭,我騎著機車載著懷孕四個月的太太往馬偕醫院趕,她穿著那件粉紅色小飛俠雨衣緊緊貼在我背後,話語卻沒半點抱怨,全是關于寶寶的瑣碎期待。直到看見她踮腳擦後照鏡的模樣,我才暗下決心:這輩子絕不讓她再在雨天裡受這種罪。

訂車後的日子,我總愛偷偷摸魚看車輛裝潢攻略。業務說我是他見過最「龜毛」的客戶 —— 後座腳墊要選防滑又軟糯的,怕太太久坐腳酸;車窗除霧鏡要加裝最快的那款,連雨天起霧的幾秒鐘都不願讓她等;甚至還特意加錢換了更柔和的車內燈,就怕晚上開車晃到她的眼睛。每次跟太太提起車子的進度,她都笑著說「差不多就好啦」,可我心裡清楚,對她和寶寶的事,從來沒有「差不多」。

沒想到提車前一週,意外先來了。那天放工後我繞去車行想看看車子,業務卻臉色發白地攔住我:「先生,您訂的那台車…… 後座側面的護墊被運輸車蹭到了一點漆,雖然不明顯,但我得跟您實話實說。」我湊過去一看,在車門縫的位置確實有一道淺淺的劃痕,雖然用蠟能遮掉大半,可一想到這是要載太太和寶寶的車,連一點瑕疵都覺得刺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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