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付出什麼代價,我一定要走!」面對鏡頭,黃圣依哭成了淚人。
2005年,黃圣依卻以一副楚楚可憐的樣子出現在眾多記者的面前,她梨花帶雨地控訴著周星馳以及星輝公司對她的不公,將自己置身于一個弱者的角色。
大多數人初次認識黃圣依,大概是從周星馳電影中,憑借一個啞女的角色她一炮而紅,可以說沒有周星馳就沒有黃圣依。
當時人們都以為是周星馳真的對不住她,可是事實上是她違反了公司的約定,來了一出「惡人先告狀」的戲碼。
最后的結果也說明了一切。法院判決黃圣依需要賠償高達600萬元的違約金才可以離開,可她一個小姑娘哪里有這麼多錢。
而這個時候,一個「鉆石王老五」從天而降,大手一揮就幫黃圣依「贖了身」。
或許是為了還債,也或許是日久生情,兩年后,黃圣依心甘情愿地成為豪門闊太。
雖然拿著一年高達2個億的零花錢,但是她需要付出的代價卻是背負那麼當年黃圣依到底做了什麼違反公司的規定,嫁入豪門后的她過得真的好嗎?
深陷百萬解約風波
黃圣依的出身并不算低,家里的幾代人都是高級知識分子,父母對于她的培養也絲毫沒有輸在起跑線。
她從小就在培訓班度過,但是日復一日的訓練并沒有得到父母想要的結果—成為一名知識分子,而是意外被星探發現進入了演藝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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