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孩子之后,誰來看護照顧孩子,就成了每個家庭必須考慮的問題。學齡前,尤其是3歲前的孩子,基本上需要有專人全天候照顧陪伴。除了少數家庭會有專職保姆帶孩子,大部分家庭的第一選擇是請老人幫忙。如果老人不方便或者不愿意幫忙,寶媽大機率只能放棄了事業,走向家庭,全職在家帶娃。
有數據顯示:中國年輕母親全職在家的比例正逐年上升,其中,95后全職媽媽占比已達到82%。在我國目前的大環境下,全職媽媽是「不掙錢」,沒有經濟收入的。很多沒有經濟來源的全職媽媽,遇到不體貼、心疼自己丈夫,日子會過得很艱難。她們沒有財政大權,在家里說話,自然也就沒有地位和分量,還經常被說成「靠人養的」。
因此,經常有人會問:為了孩子,放棄工作,放棄掙錢的機會,值得嗎?作為一個為了孩子,兩次放棄掙錢機會的「過來人」,我想說:有得必有失,有失必有得,至于是否值得,就看你以什麼為衡量標準來判斷這麼做值不值得了。
我第一次為了孩子,放棄掙錢的機會,是在職業上升期辭職,做了全職媽媽。
剛出生的孩子,需要有人24小時不離身的看護照顧。雖然我的工資請一個保姆還是可以的,但我們實在不放心在我和寶爸全都上班不在家的情況下,把幾個月大的孩子交給一個陌生人。
于是,我跟寶爸商量過,請婆婆過來幫忙,我愿意拿出三分之二的工資,給婆婆當辛苦費。這些錢她可以存起來,當將來養老的錢。我剩下的三分之一工資用來負擔家庭日常開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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