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說這世上有哪位爺們,離婚還得拉著前妻同意自己再婚——這事擱咱普通人身上聽都少聽見,可徐志摩偏偏就干了。他啊,不怕臉皮薄,只在意自己小算盤打得響,明明是一肚子文采的人,干起這瑣事來,糊里糊涂,擱誰看了都得搖頭直嘆。

說白了,徐志摩不是第一個為「理想愛情」把原配丟在腦后的名人。二十世紀二十年代那陣兒,多少人嚷嚷著新思想,其實背地里干的還是「老風俗」——只不過用個好聽的理由包裝自己,罷了。有人嘴上說「我決不同意離」,手底下該辦手續一項不少;有人裝模作樣守著舊妻,心里早盼著自由。你要說誰做得地道,我覺得魯迅還算個「另類」。他一生沒碰朱安,可偏偏連個名分自由都舍不得給,這算不算另外一種狠心?
要說起徐志摩和張幼儀,這對冤家一開始就沒太多好景。徐家老爺子喜歡張幼儀,那會兒講究門當戶對,她家也是江南望族,兩家合計著給徐志摩找個「端莊懂事」的媳婦。1915年,小幼儀甩下書本,帶著緊張和羞怯踏進了徐家高門大院。那時候她十五,徐志摩十八,都還嫩得掐出水來。徐志摩咧嘴不樂意,但又拗不過爹媽做主,從頭到尾都沒進心。

其實徐志摩骨子里就認定,這親事不是自己愿意的。別看后世多少姑娘把他詩抄進作文里,可他到底是個典型的「兩面派」——書面一套,落到實際又一套。當年新婚那天,張幼儀臉紅心跳,徐志摩卻悶頭不語。那晚,倆人各自琢磨著各自的心事,誰都沒打開過對方的心門。往后再想,還真挺心酸。
不過,也別說全都是老徐不肯妥協。張幼儀雖是書香門第,卻沒徐志摩那點「洋派氣」,更沒「留洋」那層身份光環。家里人幫徐志摩鋪好了路,他非要往外闖,于是人就在一起,心卻飄得遠遠的,新婚熱乎勁沒過幾天就成了例行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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