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關于社區車位使用爭議的貼文,意外引爆網友論戰!有屋主購買兩個靠牆車位堆放雜物,遭鄰居批評「拉低社區檔次」,支持方則反嗆「私有產權礙到誰?」雙方戰火延燒數千則留言,凸顯社區管理的常見難題。
這類「車位使用爭議」為何總能引發激烈對立?資深物業管理顧問坦言,關鍵往往不在法律面,而在「
社區公約的明確性」

關鍵衝突點:私有權益 vs. 公共利益
不動產律師林先生分析,這類爭議通常卡在模糊地帶:「雖然《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專用部分得自由使用,但若『妨礙公共衛生或安寧』,管委會仍可介入。問題是『雜物堆放』到什麼程度才算違規?這就需要社區公約明確定義。」
他透露,實務上最常見的衝突是:
「我覺得好看 vs. 我覺得醜」 的主觀審美戰爭
「暫時放放 vs. 長期堆放」 的時間認定差異
「我的產權 vs. 整體房價」 的利益衝突

神解方:開會前先做「這件事」
一位擔任過10年管委會主委的網友分享破解心法:「與其互嗆,不如在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中提案訂定『車位美學公約』。與其禁止,不如規范:比如要求堆放物品需加蓋防塵布、高度不得超過視線、不得停放腳踏車等具體標準。」他強調:「有明確標準後,管委會執法有依據,住戶也能預先避免糾紛。」
驚人後續:網友曝「更扯案例」
討論串中意外釣出更多離奇案例:
有住戶在車位「蓋違建小倉庫」放高爾夫球具
豪華社區出現「車位種菜區」與「寵物便盆區」
更有人直接圍欄養雞,號稱「吃蛋自給自足」 讓網友笑嘆:「相比起來,放雜物根本小case!」
專家警告:這類行為恐觸法
物管專家最後提醒:「即使產權私有,若堆放物品阻礙逃生動線、存放危險物品(如電池、易燃物),或滋生蚊蟲,不僅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更可能觸犯《消防法》甚至《傳染病防治法》,最高可開罰30萬元!千萬別因小失大。
」
網友分兩派熱議:▸ 支持派:「買車位就是我的自由,眼紅你也買兩個啊!」▸ 反對派:「自私!看起來像資源回收場還拉低房價」▸ 中立派:「訂好規則最重要,社區和諧比誰對誰錯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