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原愛與江宏杰已經失婚兩年,兩人還沒扯清楚。由于福原愛不理會日本法院的判決,江宏杰提出控訴。警方已經受理,若情況屬實,福原愛將面臨2年以上2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一時間福原愛沖上熱搜!兩人失婚的時候,一兒一女全部判給男方,福原愛也沒有再次爭取。而后,福原愛把兒子帶到日本一年多,并與男方失聯。今年7月份男方就此事提出過控訴,法院判決福原愛歸還孩子,而福原愛并沒有歸還,現在男方以福原愛不執行法院判決進行控訴。
為什麼台灣地區的失婚總是要扯好多年,總是一地雞,連最后的一絲體面都不想給對方留?為什麼曾經相愛的人變得如此面目猙獰,曾經的感情會被撕扯得支離破碎?01.除了福原愛以外,跟台灣地區相關的失婚案還有很多,比如說汪小菲,大S都結婚了,到現在都還扯不清楚,原來吃吃他們兩個的瓜,後來變成兩家,再後來光頭也嫁入了,現在變成三方。
比如前幾天在街頭哭窮的夏克立,前妻是台灣的黃嘉千,不僅收入在前妻賬上,自己名下的房子想買還要前妻簽字,更重要的是,他已經一年多沒有看到女兒夏天了。
再比如王力宏,也曾控訴見不到孩子。他和前妻的失婚案從美國打到台灣,到現在也還在扯。汪小菲和大S的瓜,大家是最熟知的,在失婚之后,汪小菲在足額支付高額的撫養費、贍養費等相關費用的前提下,很長一段時間,汪小菲連自己基礎的探視權都無法保障,而且動不動就被大S告上法庭。
在台灣,作為敗訴方,當他不配合交出子女的時候,台灣地區的法院是沒有任何強制性措施的,僅僅是對他進行一定的罰款。這樣的強制執行方式怎麼可能有效果?這甚至都不能稱為強制執行。所以,台灣失婚的時候,通常孩子會成為最大的犧牲品。雖然說,父母失婚,不管在哪里,孩子都是受傷害最大的那個,但是,像我們內地這邊,還是會考慮孩子,盡量把傷害降到最低,基本都是協商失婚,很少會鬧到法庭上。比如汪峰和章子怡,李湘和王岳倫等等,大部分明星失婚也都是體面的,且盡量失婚后共同撫養孩子。所以,跟台灣地區結婚,要慎重再慎重,這種反目成仇式的失婚,太嚇人!本文素材來自于網絡,若與實際情況不相符或存在侵權行為,請聯系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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